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
处室简介
一、人事工作
1.拟定学校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2.负责人才引进、考核及管理工作;负责人员的考录及聘用,办理教职工入离职手续;
3..建立健全全校教职工档案,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4.协助教务处制定全校师资培养计划及各类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各类人员的考核晋级工作;
6.负责核定全校教职工优秀比例,下达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标准及评先工作;
7.负责学校教职工考勤、请销假管理工作;
8.负责办理离退休人员手续;
9.负责校内一般人员岗位调配工作;
10.负责核准全校教职工编制数,办理录用人员的入编及离职人员下编工作;
11.负责学校临时工核定工作;
12.负责本部门职工考勤及意识形态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3.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劳资工作
1.负责全校正式教职工、非事业编制人员及临时工的工资、社保、福利造册管理工作,审核全校工人的考核;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岗位绩效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类人员岗位绩效的核算工作;
4.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职称工作
1.负责审核、上报、办理全校教师资格认定、办证工作;
2.组织全校教职工职称评定、评聘工作;
3.负责设置、上报全校岗位;
4.负责审核、上报全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工作;
5.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