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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我院公开考核招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的通知

2021年05月10日 16:07 点击:[]

各位考生:

根据《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结合招聘专业实际报名情况和学院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参加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16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资格复审地点: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兰州市城关区东岗镇窦家山36号)人事处(显宜盛202)。

三、所需材料

1.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持身份证原件、招考专业所要求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代表性成果等证明材料。

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扫描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学院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2.所有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码从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正门进入学校,资格审核及考试结束后从正门出。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参加资格审核;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健康码”显示为“红码”以及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核。

3.所有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m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五、其他说明

1.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考核流程,进行考核。

2.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真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我院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3.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需现场填写《未通过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4.必须由考生本人来进行资格复审。

联 系 人:严昭飞

联系电话:0931-8799231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1610

 

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代表性成果 等证明材料至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显宜盛 202 )进行资格复审。现 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 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扫描件。凡提供虚 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