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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18日 11:22 点击:[]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经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决定于2018年4月23日~6月1日开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系统。符合高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在职教师,经所在院校同意后,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提交个人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现场确认点递交相关材料。

    一、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1.4
月23日~5月12日(工作日的8:00—24:0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提交个人信息。
     2.4月26日~5月17日,学校人事处集中进行现场确认。接收个人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核实申请人相关数据信息,维护本单位后台信息数据等。
     3.5月19日~6月1日(工作日的8:00—18:00),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接收、审核各高校报送的申请材料,打印证书。(各校报送审核材料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申报情况另行通知)
     4.5月19日~6月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省教育厅窗口集中受理申报事项。

     5.6月2日后,甘肃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集中审核盖章,分发证书。   

     6.6月16日前,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完成本次数据库的维护、垃圾数据的清理等各项后续工作。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高校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材料时,要留下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详细信息,以便寄送证书。

   2.请各高校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省政府政务大厅提交相关材料。

   3.根据省教育厅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相关工作要求,为方便高校教师顺利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减轻高校教师资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工作量,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确保审核办理证件只跑一次,结合本批次全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学校和人数分布实际,各高校分时间段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送审核材料,请各校及时完成确认,合理安排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认定。

 

 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流程

    一、了解、学习相关政策要求;登录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填写个申请信息。          

    二、准备个人材料

    (一)各类申请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系统里填完直接导出)

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需所在系部填写鉴定,并加盖部门印章)

3.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凡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统一格式证明)。

5.体检合格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没有可以不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成绩证明(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免修的需提供学籍档案里的成绩单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人事处印章。

8.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原件(人事处负责统一提供,个人不需准备)。

9. 三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统一为蓝底,与上传至教师资格申请网中的电子照片为同一版;两张贴到认定申请表上,交一张即可)。

     (二)全日制普招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学校为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师范学院,且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岗前培训时有免考科目的,认定时应提供的材料为:全日制本科阶段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材教法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证明(上述材料需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才有效),

    (三)属教育部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院校和培养专业范围内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直接认定。应提供的材料为: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成绩证明(需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才有效),以及上面1、2、3、4、5、6、9条规定的相应材料。

    (四)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教师资格,只须提交以上1、2、3、4、5、9条规定的相应材料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现场确认

教师资格申请人请于4月26日~5月17日到现场确认点(人事处显宜盛202室),上交申请所需材料,核对个人信息,完成现场确认(必须同时在教师资格信息系统中完成确认)。

联系人:祁老师

电话:8799231  

    四、资格审核

    教师资格申请所需上报的所有材料须由其所在高校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报教育厅教师处复审。

    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于6月1日前统一对初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及信息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员数据库导入到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生成证书编号,导出数据。

    五、证书打印与发放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通知,各高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统一至省教育厅盖章,本批次的认定工作完成。

 

                                                                                                           人事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