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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各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1年09月03日 15:52 点击:[]

 


院属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学院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依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16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21年度学院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晋升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关于印发<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的通知》(兰资环院〔2021〕43号)执行。
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整建制划转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原省水利水电学校教师,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今年可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一次,评审文件依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75号)执行。从2022年起,必须进行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转评。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不允许进行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转换。
    (二)辅系列业绩条件,按以下文件执行:
    1.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参照《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52号)等文件精神。
    2.图书资料系列中、高级职务参照《关于印发<甘肃省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84号)等文件精神。
    3.档案系列中、高级职务参照《关于印发<甘肃省档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55号)等文件精神。
    4.会计系列高级职务参照《关于印发<甘肃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47号)等文件精神。
    5.经济系列高级职务参照《关于印发<甘肃省经济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53号)等文件精神。
    6.卫生技术人员(医、药、护、技四类)中、初级职务以考代评,高级职务考试取得资格后,评审参照《关于印发<甘肃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04号)文件精神。
    7.实验技术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照《甘肃省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20〕325号)等文件精神。
    8.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今后若有新颁布或修订条款,按最新颁布的实施。
    二、申报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书面申请。9月3日—9月15日,辅系列及教师系列中、高级职务填报书面申请及《诚信责任承诺书》(见附件1、2),申请书经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审核并加注意见盖章后报送人事处。
    (二)初审。9月16日—9月20日,人事处依据申报人员的书面申请进行初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待初审通过后进入网报环节,其他辅系列职称申报人员符合校内基本条件的根据相应评审会通知进入网报环节。
    (三)网上申报。9月21日—9月30日24:00,辅系列及教师系列中、高级职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初审通过人员需提供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邮箱、电话),由人事处创建账号,然后登录申报网址:
http://www.gszcxt.cn进行申报,也可通过省人社厅网站“职称评审”窗口登录申报。申报人员要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及个人2寸彩色照片(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
    1.年度考核材料。申报人员要如实填报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并上传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的佐证材料。
    2.学历材料。学历资历审查除上传本人学历证书原件照片外,还须上传以下材料:
    2002 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 2021 年 12 月底前有效);
    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取得党校、中专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2008 年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2008 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材料。上传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聘任证书或文件。如现专业技术资格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原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上传教师资格证书以及人社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证书至“相关证明材料”栏。
    5.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对照职称评聘文件要求和自身实际选择相应选项。如:帮扶基层经历(下企业实践锻炼)、学生工作经历(班主任经历)、工作量(授课量)。
    6.论文论著材料。论文须在中国知网(
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已在“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在职称信息系统自动查重,未被“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请申报人员提前联系科技处豆心红老师,由科技处统计后统一联系“中国知网”工作人员查重,符合查重率要求的查重报告单,经科技处审核无误、加盖公章后,由申报人本人上传职称信息系统。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标有本人编写章节的前言。
    7.课题(项目)材料。上传的课题(项目)材料由申报人员按水平高低排序,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完整的原件材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8.奖励和荣誉材料。上传“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先进称号”、“优秀班主任奖”、“辅导学生或集体参赛获奖”等业绩,上传的材料分类别以等次从高到低排列。
    系统中所上传的年度考核结果文件,课题(项目)立项、结项文件,奖励和荣誉的表彰文件等材料需标出本人所在位置。
    系统中所上传的条件需对照职称评聘文件在“备注”中注明符合第几条(包括基本条件)。
    按照省人社厅《通知》要求,为确保申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避免多次重复退回造成网络拥堵,占用系统资源等问题,影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各级审核单位对申报人员上传的各项资料退回次数不超过3次,超过后,系统将自动锁定为当前申报资料。
    原省水利水电学校教师职称填报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其他填报事项请参考《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申报人员》。
    申报人在职称信息系统中须认真准确填写申报信息,保证所填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齐备、有效。请申报人在规定日期内申报,过期不候。
    (四)复核阶段。10月8 日-24日,人事处在职称信息系统上就申报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
    (五)公示。10月25日-31日,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公示。
    (六)成果鉴定及答辩。11月1日-18日,申报人向人事处提交需专家鉴定的材料(论文、课题或教材)。如鉴定成果为论文,评副高须选1篇论文复印3份,评正高须选2篇论文各复印3份。由人事处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成果鉴定不合格的不予推荐。答辩材料原则上与鉴定材料相一致。答辩要求严格按照《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答辩是评审的一个环节,评审和答辩必须一体化、连续性召开,各评委会工作机构必须安排申报人员在评委会召开期间安排的答辩会上进行答辩,否则评审资格无效”的规定执行。中专系列职称申报答辩相关事宜按省教育厅通知执行。
    (七)组织评审。答辩结束后,召开兰州资源环境职业学院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会拟于12月召开,具体等教育厅通知。
    委托代评院校职称申报参照以上流程执行。其他辅系列职称申报按相应评审会要求执行。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纸质版申请表、诚信责任承诺书一份。电子版申请表一份,发送至QQ邮箱:
2776117500@qq.com
    (二)评审中级职称交《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A4纸型)23份;评审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交《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简表上应在符合的业绩条件后,加括号注明符合第几条,如:1.②)、专家鉴定意见表、答辩论文3个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8份,专家鉴定意见表缩印70%进行复印。
    (三)所有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中填写的工作业绩必须提供原始材料备查。
    (四)原省水利水电学校教师申报职称时只需提交(一)中的材料,其他事项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全脱产进修半年以上者,计算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时,应减去进修年限。
    (二)当年本部门申报人数超过2人时,要在推荐时排名。
    (三)现实表现由部门鉴定评价;班主任任职时间、年限由学生处认定;教学课时量、有无教学事故、帮扶经历、教育教学项目、教学基本建设等由教务处认定;科研学术业绩、期刊论文等由科技处认定评价。(需在申请“鉴定意见”相应栏加注评议及推荐意见,原省水利水电学校教师相关鉴定意见由原部门鉴定盖章)。
    (四)根据省人社厅规定,申报人员的论文采稿通知单、专著(译著)的出版合同及清样一律不作为评审依据。
    (五)报送材料不全者,各部门不予推荐。
    (六)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2021年内部岗位晋升的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的职称评聘。
    (七)职称申报系统中个人完成填报后一经提交,个人信息模块将无法修改,请申报人员认真仔细填写并核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八)所有业绩以2021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该时间结束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九)所报业绩需与毕业证所学专业、所代课程相一致。
    (十)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从聘任的当月计算。
    (十一)所有报送材料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 号)精神进行上报前公示和评审后发文前二次公示。
    (十二)职称评审实行评聘分离制度,经评委会评审获得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具体岗位聘任由学院院务会研究决定。
    五、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地  点:显宜盛办公楼人事处202室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8119489099    8799231
    为方便联系,请申请人加入“2021年度校内职称评审群”QQ群。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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